石家庄关于发布中试熟化平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发布中试熟化平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石科成函〔2023〕7号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主导产业和重点领域的科技成果…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发布中试熟化平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石科成函〔2023〕7号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主导产业和重点领域的科技成果熟化,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市科技局将开展2023年度中试熟化平台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中试熟化平台是指对科技成果进行熟化与二次开发实验,为企业工程化、工艺化、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适用、成套技术而开展中间试验服务的开放型平台。支持和引导具有行业优势和公共服务功能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依托自身优势建设中试熟化平台。重点立足我市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是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含)前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的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2.项目组长必须为承担单位在职人员,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相关经验,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3.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必需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
4.拥有提供中试服务相适应的人才队伍。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团队人员总人数的50%。
5.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能够对外部科技成果提供开放化的中试服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明晰的收费标准、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6.具备相应配套资金的筹措能力,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自筹经费与申请市财政资助经费比例不低于3:1。
7.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共同申报的项目,须有书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与权利。
8.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记录。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项目申报单位的社会信用记录。
9.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组长须对本单位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相应的诚信承诺书。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归口管理、逐级申报。项目申报书(带“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水印)在评审通过并获立项后,按要求的时间和份数报送。
网上申报登录“石家庄科技网—业务办理—科技计划网上管理平台”。具体参见《2023年度石家庄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http://kjj.sjz.gov.cn/col/1533007476832/2023/01/19/1674107224901.html)中申报程序要求。
四、受理时间及相关要求
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17 时;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17时。
项目申报单位上传数据后,请及时联系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提交。市科技局将及时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论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立项。
五、市科技局受理处室及咨询电话
成果转化合作科:85677014、85069336
技术支持:85866036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4日

 

石家庄关于发布中试熟化平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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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家庄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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