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实施细则><郑州市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郑科规〔2023〕5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资金申请工作,财政资金实际拨付额根据当年度市财政科技专项预算实际情况确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地和研发投入统计属地在郑州的高等院校、事业性质的科研机构及医疗机构。
二、支持方式
(一)支持范围:2021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以下简称“R&D经费”)纳入统计、扣除市财政科技资金支出额后超过1000万元(含)的驻郑高等院校、事业性质的科研机构及医疗机构。
(二)支持标准:对高等院校及其附属医院、科研机构等单个独立法人单位年度R&D经费支出额超过5亿元(含)的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3亿元(含)-5亿元(不含)不超过400万元,1亿元(含)-3亿元(不含)不超过300万元,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不超过200万元,3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的不超过100万元,1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含)的不超过50万元。其他医疗机构,根据其对医疗机构R&D经费总额的贡献度核定支出额后,按上述档次确定项目资金。
非首次获得郑州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资金支持的单位,上年度R&D经费支出额须比前一年增长5%(含)以上。
(三)项目资金使用:项目资金由单位采取自主立项方式用于科研活动,并于项目资金拨付后6个月内将立项文件报市科技局备案。项目单位所立项目应为可纳入 R&D 支出统计范围的项目,单个项目资金一般不低于 5 万元,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 3 年。
立项文件应以单位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经费额度、项目简介、绩效目标、实施期限等内容。鼓励青年科技人才承担项目,40 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达到立项项目总数的30%以上。 项目组织实施期间,应及时向市科技局报送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及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等材料。
对上年度获得补助资金但未按要求备案立项文件的单位,本年度不再给予项目资金支持。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注册。申报单位须登录郑州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zzkj.zhengzhou.gov.cn),通过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已注册过的单位无需重复注册。
(二)网上填报。选择“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资金申请”栏目进行填报、上传附件,经单位审核后进行提交。高等院校上传的附件包括承诺书、本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理工农医类)--科技活动经费情况表》(科技年报2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人文、社科类)统计报表--人文、社会科学R&D经费情况表》(教社科年报3表);附属医院上传承诺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理工农医类)--科技活动经费情况表》(科技年报2表),其他医疗机构上传承诺书、《医院科研活动及相关情况》(107-5表);科研机构上传承诺书、《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R&D经费》(JG1-08)。上年度已享受项目奖励资金的单位,需将单位自主立项文件作为附件上传。
(三)资料要求。《郑州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资金申请表》(须在线打印含有条形码)及附件材料一份,申请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申请表及附件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纸质件须与网络版完全保持一致。
四、申报时限
(一)系统填报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8:30——2023年6月28日18:00
(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30日8:30—12:00,14:30—18:00
报送地址:郑州市工人路13号,郑州市科技局资源处209房间
五、联系方式
申报相关事项:资源处67177259
网络技术支持、填报中的系统问题:情报所67183377
首次注册、审核及密码找回:郑州市科技开发中心67185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