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川科区〔2021〕10号)相关规定,现将拟组建的四川省先进微处理器技术创新中心在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6月20日至6月2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组建中心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科技厅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和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焦威
电 话:028-86712007
地 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
邮政编码:610016
附件:四川省先进微处理器技术创新中心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