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山东电力市场运营管理,提升市场风险控制能力,维护市场成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21〕1595号)、《关于加强和规范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改运行规〔2018〕233号)、《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山东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山东省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电力市场实际,我委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售电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7月24日,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方式:李艺伟,0531-51783004(兼传真)
邮 箱:tgc_sdfgw@shandong.cn
《山东省售电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山东省售电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