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工信部联节〔2022〕72号)和《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切实做好先进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提升工业用水效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和水利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3〕12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做好我省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积极组织属地企业按照《通知》申报条件和范围等要求,于7月3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申请报告并上传佐证材料。
二、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对相关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于7月3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1)、申报书(附件2-4)、相关佐证纸质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材料(光盘刻录),报送至省工信厅(节能处)。
三、省工信厅会同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
联系方式:省工信厅:郑劭彦 0591-87832800
附件:
1.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荐汇总表
2.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申报书(研发类)
3.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申报书(产业化示范类)
4.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申报书(推广应用类)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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