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县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新区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有序落实惠企政策,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将组织开展在孵企业办公用房租金补贴(以下简称“房租补贴”)的第三批线上申报,对孵化器内的在孵企业,以当年在新区办公的正式在职员工人数为基数,按照人均10平方米办公场所,给予办公用房租金1.5元/平方米/天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房租补贴通过雄安新区产业互联网平台进行线上申报(http://www.xaiip.org.cn)“首页—企业公共服务—惠企政策—雄安新区第三批在孵企业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各在孵企业、孵化器、三县科技管理部门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即可。
2.申报企业须是国家级、省级或新区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在孵企业。
3.孵化器内在孵企业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孵化企业:
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并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4.第三批申报周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在孵企业自2023年6月5日开始申报,所在孵化器审核推荐时间截至2023年6月30日,所在县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时间截至2023年7月14日。
二、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信息;
2.企业租房信息,需上传入孵协议扫描件;
3.企业财务信息,需上传企业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纳税证明,如无需上传说明;
4.企业员工信息,需上传员工合同、社保证明,如无需上传说明;
5.项目申报承诺书。
三、审批流程
1.各孵化器对在孵企业的申报材料及承诺书进行审核,信息核实无误后在平台审核通过,下载填写补贴核查表和核查说明,6月30日前盖章报送至所在县科技管理部门。
2.县科技管理部门对照补贴核查表在线审核申报材料,信息核实无误后在平台审核通过,出具补贴核查表和核查说明,7月14日前盖章报送至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四、注意事项
请在孵企业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孵化器及三县科技管理部门严格把关,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入孵协议不规范等情况不予奖补;对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情况不予奖补,并取消其相关条款的申报资格。
平台技术支持:400-180-1577
政策咨询电话:0312-5620786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