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自创杯”创新创业大赛复赛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举办第二届长春“自创杯”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长科联发〔2023〕1号)文件精神,经大赛评委会初步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委对参赛者提交的商业计划书等材料书面评…

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举办第二届长春“自创杯”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长科联发〔2023〕1号)文件精神,经大赛评委会初步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委对参赛者提交的商业计划书等材料书面评审,确定初创组14个项目、成长组52个项目(见附件)进入复赛,现将有关事项初步通知如下。

  1.复赛时间:拟定于8月1日举行,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复赛形式:分为初创组、成长组同时进行,采取项目路演答辩形式,项目路演5分钟,可采用PPT+实物展示,大赛评委提问3分钟。结合申报实际,初创组,按照评委打分75分以上的项目进入决赛;成长组,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决赛项目。

  3.复赛方式: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答辩。

  如有异议,咨询电话:88777263。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24日

附件:

1.第二届长春“自创杯”创新创业大赛(初创组)复赛项目名单
2.第二届长春“自创杯”创新创业大赛(成长组)复赛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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