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长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长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长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2023年度…

各有关单位:

  现将《长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长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21日

附件:

  长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为落实《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对2022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资金支持。

  一、支持对象

  长春市域内(含农安县、德惠市、榆树市、公主岭市)注册且2022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企业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未在失信惩戒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2年度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迁入我市的企业享受同等政策。

  二、支持方式

  给予3万元后补助资金支持。

  三、申报审批程序

  (一)审核推荐。各县(市)区、开发区对辖区内2022年度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审核,并将推荐名单上报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推荐截止时间:7月27日

  (二)网上公示。市科技局将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名单在长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changchun.gov.cn/)、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http://www.cckct.com)和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资讯动态专栏(https://zc.zsj.changchun.gov.cn/)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提交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兑现政策资金。

  公示时间: 8月3日至8月9日

  (三)申报及兑现。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辖区内企业登录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注册、申报补助资金,市科技局通过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落实政策资金。

  申报时间:8月14日至8月25日16:30

  申报流程如下:

  四、咨询电话

  1.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

  赵艳玲 0431-88779916

  韩盼盼 0431-88779917

  2.属地科技管理部门

  朝阳区科学技术局 孙兴华 0431-85109297

  南关区科学技术局 彭正初 0431-85284210

  宽城区科学技术局 唐云龙 0431-89990572

  二道区科学技术局 甘文新 0431-84643617

  绿园区科学技术局 范玉发 0431-87605079

  长春新区科学技术局 李夏婷 0431-81335703

  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程英博 0431-89960507

  净月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张腾森 0431-85532177

  汽开区科学技术局 苗茗茗 0431-81501730

  莲花山文体旅游科技局 苑 帅 0431-81331295

  中韩示范区科技和工信局 郭虹兵 0431-81186872

  双阳区科学技术局 王 淼 0431-84222504

  九台区发展和改革局 沈 谣 0431-82324426

  公主岭市科学技术局 孙 敏 0434-6330006

  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 胡跃民 0431-83611655

  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孙大力 0431-83222952

  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 林根生 0431-87000582

  3.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高新技术处 刘永学 0431-8877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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