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受理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征集河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豫科〔2023〕42号),现对河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8月1日-8月7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实名反映。

根据《关于征集河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豫科〔2023〕42号),现对河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8月1日-8月7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实名反映。

省科技厅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科技处: 0371-65967328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0371-86561631

附件:河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受理清单

关于河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受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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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河南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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