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度科学普及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和我省科技计划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经归口审核推荐、专家组评审、厅党组会议审议,现对拟立项的2023年度科学普及专项项目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8月10日至8月1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来文对公示单位的具体问题要有清晰表述,并提供事实依据。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对于收到的问题情况,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方式:监督评估处 0311-86252318
政策法规处 0311-66509176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10日
河北省关于拟立项2023年度科学普及专项项目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