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23〕132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登记统计,做到应统尽统
所辖区域内,2023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执行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取得国家药品颁布件,或国家和地方标准,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植物品种审定证书、软件著作权等),或论文、专著等科技成果,均在统计范围。
二、严格申报审核,做到详实准确
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属地成果完成人(单位)向太原市科技局申请“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用户名及初始密码。成果完成人(单位)自行登陆“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https://cgdj.tech110.net/yhgl/login.jsp)进行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附件后提交后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及相关附件提交至组织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三、做到按时报送,确保完成任务
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收集统计成果完成人(单位)填写的《科技成果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纸质版于2023年8月25日17点前将所有登记材料及《科技成果登记汇总表》纸质版交到太原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电子版发送至cxfz701@163.com。
四、业务受理及联系方式
太原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联 系 人:康健
联系电话:0351-4223750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69号市政府主楼701室
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
联 系 人:张晓鹏
联系电话:0351-7786082
地 址: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39号
附件:《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23〕132号)
太原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11日
太原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