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长沙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评价工作的通知‍‍‍‍‍

根据《长沙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长科发〔2021〕37号,以下称“办法”)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年长沙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评价工作。

各市级专业科普场馆(基地):

根据《长沙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长科发〔2021〕37号,以下称“办法”)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年长沙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1、2021年(含2021年)之前认定的市级专业科普场馆(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1)。

2、2022年新认定的市级专业科普场馆(基地)不参与今年的评价。

3、2022年评价为优秀的市级专业科普场馆(基地)不参与今年的评价。

二、评价依据

见附件2。

三、评价流程

(1)在线填报:参与评价的市级专业科普场馆(基地)请登陆长沙科技网(http://kjj.changsha.gov.cn/)的“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选择“长沙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评价 ”类别,项目名规范为“2023年XXX科普场馆(基地)评价”,填写《项目申请表》,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等有关附件,2021年获得科技资金支持的科普场馆(基地)还需上传科技资金使用明细及凭证。(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用户帮助手册”)。

填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5日,逾期未完成填报的视为未按要求参加本次评价,连续两次不参与评价的将取消“长沙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称号。

(2)开展评价。评价形式为现场考察和电子材料评审相结合。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工作,组织专家对评价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

(3)结果公布。根据专家评分和现场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未按要求参加本次评价的视为“不合格”。评价结果在长沙科技网上进行通报。

四、结果运用

(1)被评价为“优秀”的科普场馆(基地)以事后补助的方式分别予以10万元的运营经费补贴。

(2)一次评价为“不合格”的科普场馆(基地)按要求整改,参与下一年度评价;二次评价不合格的予以摘牌处理。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创新发展处:刘伊岱  彭雨筠88666163

业务系统技术支持:84468862

传真:88666160 邮箱:csskjjkpgz@163.com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公楼1111室

附件:

1.2023年长沙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参评单位

2.长沙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评分表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14日

附件下载:
1.2023年长沙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参评单位.doc
2.长沙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评分表.doc

 

关于开展2023年长沙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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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长沙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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