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吉林省科技厅受理并审查了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吉林特研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家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证注销事项,符合注销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现将以上2家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证注销事项公告如下: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和吉林特研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停用实验动物许可证的申请我厅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的应该依法办理注销手续的情形,即有效期未届满,但被许可人提前在许可范围内停止动物实验并主动申请注销实验动物许可证,现作出注销决定,注销许可证号:SYXK(吉)2019—0014、SYXK(吉)2019—0010,自2023年7月19日起生效。我厅已向被许可人送达《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收回许可证。 请相关单位自觉遵守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使用已注销的许可证开展实验动物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24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