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长春市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券政策引导作用,进一步优化财政科技投入方式,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生态,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技创新活动,2023年,市科技局发放并推行使用“科技创新活动券”(以下简称活动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与用途
活动券是由年度财政科技资金预算安排,用于鼓励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政策工具。
二、支持范围与额度
(一)发放对象
长春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场所,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二)支持举办的活动形式
2023年面向社会举办的论坛、路演、对接会、推介会、科技成果展、创新创业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三)支持额度
根据活动对我市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及社会效益、主办单位层级、活动规模、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合理性等方面综合评分考量,分档给予500元——5万元不等的后补助。每家单位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
三、活动券申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四、申领与兑付流程
活动券采取预先申领、事后兑付的方式推行。申领成功但未按时开展活动的即失效。活动延期,须重新申领活动券。
(一)申领
1.注册。登录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进行注册(http://www.cckct.com/);
2.申请。每场活动须在活动举办日之前申领活动券(建议提前2个工作日给推荐和初审预留时间),通过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填报活动券申领表→下载活动申领表,盖章后上传至云平台→开展活动自评→根据自评结果申领相应金额活动券。申报材料包括:
(1)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系统自动提取);
(2)《活动券申领表》(须盖公章)。
3.推荐。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申领单位进行线上推荐;
4.审核。市科技局负责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即为申领成功。
(二)兑付
申报单位须于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登录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申请兑付活动券,市科技局定期组织专家评审兑付。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未兑付的,活动券失效。
1.线上申报。申报兑付内容需与申领活动券时填报的活动内容一致,主要包括:
(1)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系统直接导入);
(2)《活动券申领表》(系统直接导入);
(3)《活动券兑付表》(须盖公章);
(4)活动通知、实际参加人员签到表以及活动支出明细、支付凭证,如合同、发票、转账证明等(须盖公章);
(5)能反应活动全貌的现场视频、照片、各媒体宣传截图;
(6)单位诚信承诺书(须盖公章);
(7)其他证明材料。
2.线上初审。市科技局负责线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材料报送。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打印纸件申报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式3份盖公章(带水印、盖骑缝章),报送至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33号长春科技大市场。
4.项目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兑付额度。兑付额度依据专家打分结果和专家认定的活动实际支出金额综合评定,兑付额度不超过活动实际支出金额。
5.结果公示。专家评审结果经市科技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在长春市科技局官网、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资金兑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进行资金兑付。
五、有关要求
1.同一活动只能由一家主办或承办单位申报科技创新活动券。
2.申领单位须真实、准确填报信息、提交材料,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将其列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和相关领域信用“黑名单”,追回有关财政性资金。构成违法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各类科技创新活动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4.本通知正式印发后的活动可申领。
六、咨询与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电话:0431-88777272、13664320122
业务咨询电话:0431-88777263
纸件材料受理地址及电话: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33号长春科技大市场,81803892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