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呼和浩特市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兴蒙”行动,充分激发高校学科人才、成果等资源聚集优势,搭建高校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挖掘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兴蒙”行动,充分激发高校学科人才、成果等资源聚集优势,搭建高校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挖掘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商业模式新、市场前景好,且与产业紧密结合的科技成果,促进高校院所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内科发规字〔2022〕4号)和《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呼科字〔2022〕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编制了《呼和浩特市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和管理办法》)。

《实施和管理办法》主要对申报协同创新项目的申报条件、立项与管理、项目改革与管理等作出规定。

现向各单位征求意见,请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于2023年9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反馈至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无意见也需反馈)。

 

通讯地址:呼市新华大街奈伦国际B座2320房间

联 系 人: 孙 奇

联系电话:0471—6621281   13734811688

电子邮箱: kjjcgzhk123@163.com

 

 

附件:呼和浩特市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21日

 

关于征求呼和浩特市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作者: 呼和浩特政策

呼和浩特市「代众查策小助手」 专线:0451-57752489 转 818 邮箱:yiqieanhao@lr5.cn

为您推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续授权公安机关 行使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权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续授权公安机关 行使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权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 文得根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工程建设 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 文得根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工程建设 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对下专项转移 支付管理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对下专项转移 支付管理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就业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就业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