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商财[2022]18号)要求,拟拨付2022年省服务业资金监测样本企业信息报送补助14.2万元。现将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3日
监督电话和联系电话:82710133 82731370
附件:2022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次)支持企业名单
长春市商务局
2023年7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