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22〕161号)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试行)》
【发布单位】电子商务司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3年第26号
【发文日期】2023年07月19日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22〕161号)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试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申报、综合评价、公示等工作程序,现确定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等132家企业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见附件)。
附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
商 务 部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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