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只需对照认定标准,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和提供佐证材料即可,不建议企业通过中介机构协助申报。企业申报没有特殊通道或捷径,不要听信任何正式通知以外的传言。各相关企业要对不良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并应予以坚决抵制。

二、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相关论坛活动的监督管理,对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主办的活动加强内容审核,对其他单位主办的活动加强跟踪监督,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坚决制止打击冒用政府名义举办专精特新相关论坛活动或对专精特新企业发榜、评选、表彰、授牌、发证等事项,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严肃追究相关机构法律责任。要积极受理举报,依法依规处理不良中介机构欺诈、分成等干扰申报秩序、侵害企业权益的行为。

三、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辅导培训,继续提供高质量、便捷化的申报咨询服务,消除信息不对称;同时严把申报审核关,严格处理虚假包装、数据造假等行为。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的函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6日

(联系人:林睿思,联系电话:2114451)

 

附件:

1.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的函.pdf

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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