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公示

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于近期组织开展了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的竞争性评审工作。

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于近期组织开展了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的竞争性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拟将苏州、东莞、宁波、厦门、合肥、武汉、青岛、南昌、上海浦东新区、福州、长春、沈阳、大连、南宁、济南、太原、石家庄、郑州、长沙、成都、天津滨海新区、重庆渝北区、昆明、杭州、北京昌平区、深圳、榆林、哈尔滨、兰州、海口等30个市(区)纳入第一批试点范围。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如有意见,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联系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010-68205755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1965045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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