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210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转…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210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转发你们,有关工作要求一并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市按照《申报通知》组织本地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其中“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方向不作推荐数量要求,力争做到可报尽报;“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方向,广州、佛山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4个(信息消费示范城市额外推荐项目不计算在内)、其他地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推荐单位要对申报单位的《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详见《申报通知》附件)真实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并指导申报单位完成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二、请各地市填写《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于8月31日前连同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一并函报我厅(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并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发到联系人粤政易。

三、我厅将组织对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推荐结果不作为安排财政资金支持的依据。

附件: 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16日

  (联系人:邓健,020-83134279;乔静炜,020-83134729;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1325室;邮编:510031)

 

相关附件: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中企查策立场,中企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作者: 广东省政策

广东省政策频道,专属于广东省的政策发布与转载

为您推荐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深圳市安全培训机构登记信息(第六十批)的公告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深圳市安全培训机构登记信息(第六十批)的公告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关于《2024年国有资产报告辅助编写服务》采购结果的公示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关于《2024年国有资产报告辅助编写服务》采购结果的公示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前湾片区十一开发单元11-03-01、11-03-02等地块土地租赁规划研究方案的公示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前湾片区十一开发单元11-03-01、11-03-02等地块土地租赁规划研究方案的公示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更新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名单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更新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名单的通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