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奖补资金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21〕12号)文件,市工信局组织了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项目、企…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21〕12号)文件,市工信局组织了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项目、企业研发新车型、企业扩大新能源整车生产规模、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等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经过县区初审、第三方机构评审和市财政局复核,拟安排专项资金4302.33万元(详见附表),现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期为9月5日-9月11日。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汽车产业处反映意见,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22723974

附件: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奖补资金计划表

 

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奖补资金计划表(公示).xls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5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