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吉政发〔2022〕1号),在“十四五”期间,要从现有企业优秀经营者中遴选出1000名创业辅导师的要求,拟开展工信领域2024年度创业辅导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标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国家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法律法规。
(二)服务意识。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较强的服务能力,能够主动对初创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持续性、导向性、专业性辅导,愿意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为创业者服务。
(三)业务要求。具有一定的教育背景和知识层次,有丰富的创业指导实践经验,在行业内知名的专家。从业时间不少于五年,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四)选聘范围。从事创业指导工作的专家;高校及科研院所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学者;成功的创业企业家;投资金融专家;财税、管理咨询等方面的资深专家等。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市(州)工信局申领账号,持账号登录“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和管理系统”,点击“信息报送”填报相关信息,并将纸质版《创业辅导师申请表》(附件1)及其他佐证材料报送所在单位审核。
(二)审核推荐。
1.市(州)推荐。市(州)工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创业孵化基地和其他企业推荐的创业辅导师人选进行复核,将合格的上报省工信厅。
2.其他部门推荐。国家部委直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等教育机构、投融资机构等单位推荐的创业辅导师人选,由所在单位审核后集中报送省工信厅。
国家部委直属高校和科研院所推荐人数不超过10人。其他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
(三)审核公示。省工信厅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参加面试,经面试和综合考评符合条件的人选在省工信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聘任备案。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正式聘任为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创业辅导师”,颁发聘书。受聘人员持“证书编号”登录“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和管理系统”进入导师信息库备案。创业辅导师实行聘任制,聘期为3年。
三、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市(州)工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推荐,切实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双创”服务活动,志愿从事创业指导工作的优秀创业辅导师推选上来。
(二)规范申报。申报材料要严格文件要求提供,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2022年前省工信厅聘任的创业导师,按照创业辅导师条件需重新履行申报程序,按照新的要求执行;已被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聘任为2023年度的创业辅导师无需再次申报。
(三)按时推荐。各推荐单位务于10月31日16时前将《创业辅导师申请表》和《创业辅导师推荐汇总表》(纸质版1份)报送至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创业服务处。
附件:1.创业辅导师申请表
2.创业辅导师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阎楚0431-87077687 冯志忠0431-87075097)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