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大连理工大学原应春等7人承担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项目的公示

依据《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科技人才创业、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大科发〔2020〕164号)和《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办法》(大科发〔2022〕…

依据《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科技人才创业、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大科发〔2020〕164号)和《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办法》(大科发〔2022〕19号)相关规定,经市科技局审议,终止大连理工大学原应春等7人承担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项目,现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大连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411-39989816

业务部门: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区域人才处

联系电话:0411-39989862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

邮    编:116001

附件:终止项目列表.pdf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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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连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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