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和《大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大科高发[2018]15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区(市)县相关部门形式审查、市科技局会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市发展改革委评审认定,确定大连市2023年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8家、拟通过复审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3家,拟更名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家,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大连市科学技术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收到异议后,我们将认真查实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电话:市科技局机关纪委 0411-39989816
业务电话:市科技局高新处 0411-39989886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1613房间
邮 编:116001
附件:
1、大连市2023年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8家).doc
2、大连市2023年拟通过复审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3家).doc
3、大连市2023年拟通过更名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2家).doc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