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3年度第一批长春市企业吸纳科技成果后补助项目专家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通过评审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给予监…
各有关单位:
按照《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3年度第一批长春市企业吸纳科技成果后补助项目专家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通过评审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长春市科技局官网、电话等渠道反馈。
公 示 期: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
受理处室:长春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受理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591-2房间(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联系电话:0431-88777263
附件:
2023年第一批长春市企业吸纳科技成果后补助金额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为您推荐
关于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实验动物研究领域项目立项的通知
关于修订《上海市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联合评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