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
按照《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振兴工程若干政策》长办发〔2022〕36号规定,为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机构引进硕博人才,参与破解制约我市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难题,现将组织申报我市2023年度“新入站(基地)硕博生活补助项目”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进站(基地)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新进入市域内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所属的博士后科研 (流动)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市级企业研究 生创新实践工作站全职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三、办理流程
按照设站(基地)单位提出补助申请、市人才服务局审核确认、按规定申请财政资金、设站(基地)单位按月报备补助人数、定期拨付资金的程序进行。
四、所需材料
(1) «用人单位申请新入站 (基地)博士、硕士生活补贴报告»
(2) «新入站 (基地)博士、硕士生活补贴申报人员汇 总表»
(3)申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1份)
(4)获批的博士后科研 (流动)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 新实践基地或市级企业研究生创新实践工作站证明材料。
(5)入站(基地)博士或硕士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6)入站(基地)博士或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 件、复印件 (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博士或硕士入站(基地)合同(协议)原件、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集中受理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 月20日
常态受理时间:2023年12月1日-12月31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六、受理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888号
长春市人才服务局225室
电 话:0431-89917701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人才服务局
2023年9月22日
(责编:黄克峰)
附件:
附件1: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新入站(基地)博士、硕士生活补贴报告模板.docx
附件2:《新入站(基地)博士、硕士生活补贴申报人员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