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江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运行绩效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按照《江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赣科发社字〔2017〕166号),省科技厅将对2020年批复的江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按照《江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赣科发社字〔2017〕166号),省科技厅将对2020年批复的江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三年运行绩效开展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0年批复的江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依据

1.《江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运行绩效评估方案(试行)》(赣科发社字〔2019〕17号)

2.各中心自评价材料

三、评估流程

1.中心自评价。中心依托单位对照批复建设时确定的《中心建设方案》和《江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运行绩效评估方案(试行)》开展自评,提交《中心绩效评估自评价报告》(见附件2)和相关佐证材料。

2.专家组评估。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估和现场考察。会议评估采取汇报答辩方式进行,现场考察主要由专家对中心建设成效的真实性进行考察(包括中心工作场所、专职人员以及实验室设备配置情况)。现场考察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3.综合评估。省科技厅结合会议评估结果及现场考察情况形成综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评估不合格的中心限期1年整改,整改仍不合格则予以撤销。

四、有关要求

1.请各中心依托单位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方案和中心职责任务,全面总结3年工作,充分体现中心在临床研究、网络建设、成果转化、人才培育与公共服务等方面重要作用。

2.各中心应加强诚信建设,杜绝造假行为。如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撤销中心资格,追回财政支持经费。

3.请各中心于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将中心运行绩效自评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格式见附件2)以及完整佐证材料,经主管(推荐)部门盖章后报送至省科技厅社发处。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余  康

联系电话:0791-86262651

电子邮箱:jxkjsfc@163.com

附件:

1.2020年批复的江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名单

2.江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运行绩效自评报告模板

关于开展2020年度江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运行绩效评估的通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