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5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四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批)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5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四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批)

2023年第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1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2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5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四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批)予以公告。

附件: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5批).doc

2.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四批).doc

3.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批).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10月18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