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市级商务发展资金拟扶持项目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1〕59 号)、《关于进一步提升“太湖购物节”品牌 促进商业消费扩容提质稳中向好的十项措施》(锡政办发〔2022〕64…

 根据《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1〕59 号)、《关于进一步提升“太湖购物节”品牌 促进商业消费扩容提质稳中向好的十项措施》(锡政办发〔2022〕64 号)、《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财工贸〔2021〕9 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各区商务部门初审推荐,第三方机构审计,市商务局、财政局复核比对,现将拟扶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6日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市商务局财务处。地址:无锡市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5号楼4楼,邮编:214131,电话:81823001,传真:81822984。市商务局关于市级商务发展资金拟扶持项目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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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xs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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