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局、赣江新区开放发展局:
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和《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通知》要求,近期,省商务厅将组织开展全省汽车流通领域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抽查对象包含新车销售经营主体、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等三类。采取结合企业信用状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随机抽取形式,分别抽取10家备案的新车销售经营主体,7家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主体,1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作为本次检查对象。根据10月18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随机抽取结果,以下公司为此次检查对象。
(一)新车销售经营主体(10家)
宜春华宏升汽车有限公司、共青城腾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江西元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九江市兆方江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九江捷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饶市驰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瑞金市益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萍乡市强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兴国肇晖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定南县优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二)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主体(7家)
上饶市广丰区大石宏创汽车信息咨询服务部、宜春运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瑞金市车顺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新余市俊安货运有限公司、江西省海峰实业有限公司、樟树市正信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赣州同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1家)
宜春市赣鑫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内容
(一)新车销售经营主体(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税务部门)
商务部门:1.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2.及时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汽车销售数量、种类等信息。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二)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主体(商务部门、税务部门)
商务部门:1.当依法经营和建立和完善二手车流通信息报送、公布制度。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购销、买卖、拍卖、经纪以及鉴定评估档案。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商务部门、公安部门、生态环境部门)
商务部门:1.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程序合规情况;《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税务、公安等部门作为联合抽查部门,依据各自监管职责,对抽查对象进行联合检查。
三、时间安排
各地接到通知后要立即部署开展联合抽查工作,并于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
四、检查人员
由被检查企业所在地商务部门牵头,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配合,各随机选派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1名,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检查。
五、有关要求
1.这次抽查工作是2023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考核指标之一,商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牵头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发挥部门联合抽查作用。
2.要严明工作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
3.请于11月20日前将部门联合检查现场情况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信用中国(江西)、江西省行政执法信息服务网。
省商务厅联系人:江伟, 联系电话:0791-8624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