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卓越的科技型骨干企业,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管…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卓越的科技型骨干企业,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发高〔2022〕34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市县科技部门审核推荐、省科技厅综合评审,认定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为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详见附件1),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125家企业为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详见附件2)。

希望新认定的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到2025年前,实现科技领军企业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全覆盖,科技小巨人企业省企业研究院全覆盖,不断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努力成为产业链关键节点控制企业。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针对性指导和帮扶,建立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提能升级“一企一方案”,纳入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加强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在科技项目安排、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人才引育、研发费用投入及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等方面给予支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作者: 浙江省政策

浙江省政策频道,专属于浙江省的政策发布与转载

为您推荐

关于做好2025年度宁波市政府决策咨询课题(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度宁波市政府决策咨询课题(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涉外法律服务质效不断提升

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涉外法律服务质效不断提升

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人大代表下沉听民意帮群众解决公交出行难题

人大代表下沉听民意帮群众解决公交出行难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