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23年11月15日—19日在深圳举办。根据高交会组委会通知(高交会办〔2023〕3号…

 

各有关单位:

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23年11月15日—19日在深圳举办。根据高交会组委会通知(高交会办〔2023〕3号,详见附件1),组委会对省市、高校展区(原“创新与科研展”)的组展形式等进行了改革调整,将原“国家高新技术展”和“创新与科研展”整合为“国家科技创新成果展”,各省市、高校团组只能以图文形式展示各展团的科技创新成果和双招双引政策,往年各展团组织的最新科技产品、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将按领域充实到各对应专业展区进行展示。经研究,我省将以“自愿参展、组织观展”的原则参加今年深圳高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形式。今年我省将不再组织相关单位统一参加展览展示活动,但鼓励我省企业、高校院所根据需要自行参加各专业展,有意向参展的单位请直接和高交会组委会申请展位(详见附件2),并将参展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抄报我厅。参展所需费用自理。

二、观展活动。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人员、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参观展会,参加论坛及大会举办的各项科技对接交流活动,积极开展科技项目、企业、人才团队等招引工作。请各设区市科技局于9月30日前将参会嘉宾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3)报送至电子邮箱:815874599@qq.com。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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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浙江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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