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局、相关企业:
根据《中共沈阳市办公室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第八条的文件精神,市工信局拟开展2023年度精益管理咨询项目补贴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注册、统计及纳税的独立核算工业企业。
2、申报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3、实施精益管理咨询项目,应建立有效的项目推进体系,形成咨询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咨询项目阶段目标开展咨询服务,通过实施精益咨询,企业生产改善效果显著,且具备项目验收条件。
4、项目实施周期为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
二、申报方式
通过“沈阳市工业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网上申报。
三、工作程序
1、申报和初审。由各区、县(市)工信局组织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形成汇总意见后报市工信局。
2、评估和认定。由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精益管理咨询项目进行技术与财务评审。
3、公示和审定。市工信局将精益管理咨询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
4、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按照资金拨付流程予以拨付。
四、相关要求
1、企业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经区县(市)工信局初审后,需登录“沈阳市工业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gyzx.sytouch.com/,注册账号,于10月25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转换为PDF文件后上传到平台。《区县(市)企业精益管理咨询项目汇总表》由各区县加盖公章后报市工信局。
2、申报要求:要求申报企业及委托的咨询公司所提报的材料、数据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咨询公司,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
3、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登录沈阳市工信局网站(http://jxw.shenyang.gov.cn),“通知公告”栏中查阅和下载。
联 系 人:李 见 李永强
联系电话:24184589
附件:1.____区县(市)企业精益管理咨询项目汇总表
2.企业申报材料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