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社会机构举办或承办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主题的重大赛事、专业论坛、重要会展等,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品牌活动,依据《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开展首选地活动资助项目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经首选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前报备同意,组织首选地品牌活动的举办(承办)单位。
二、奖励条件
(1)活动冠名:具有“首选地”字样;
(2)活动规格:具有国内外500强企业或百强投行的重要负责人、国内外院士及以上的重要活动嘉宾不少于5人;
(3)活动规模:线下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100人;线上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500人;
(4)活动绩效:首选地品牌得到充分展现,行业影响力和城市美誉度明显提高,国内外主流新闻媒体有广泛关注、报道和解读,促成技术交易、项目对接、成果转化。
三、申报办法
申请单位填报《首选地活动资助申请表》(附件1),提供品牌活动方案、现场照片、宣传报道、促成技术交易或项目对接信息材料、活动绩效等附件材料,用A4纸依次装订成册,以活动为单元,用色纸相隔,每册不超过300页,由区、县(市)科技部门组织审核,对审核确认的填报《首选地活动资助推荐汇总表》(附件2),盖章后统一报送到科技项目管理中心(黄姑山路40号506室,联系电话:87025452,87080230)。
四、注意事项
(一)奖励标准:每年择优支持不超过10项活动,按照不超过投入经费的30%、最高300万元资助。
(二)认定日期:2022年2月23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举办的首选地品牌活动。
(三)报送日期:申请时间2023年8月29日到9月5日,区县市推荐截止到2023年9月8日。
(四)联系电话:业务咨询85255635,85255636。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
受理首选地活动资助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