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补充规定》(厦府〔2018〕91号)、《厦门市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厦府〔2019〕240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厦门市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拟给予补助的22个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2023年11月17日起至11月24日止)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厦门市委宣传部(厦门市电影局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2893720
电子邮箱:xmsdyj@xm.gov.cn
附件:2023年厦门市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公示名单
厦门市委宣传部(厦门市电影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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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厦门市影视产业发展拟扶持项目公示名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