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备案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174号)和《宁波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甬科高〔2017〕14号)规定,经企业申报,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市科技局会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服务业局组织专家评审和部门联审,拟认定“宁波遨森新锐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2023年度宁波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地址及电话,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高新处 陈宇飞 8929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