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湿地保护规划 (2022—2030年)的批复

市规划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审天津市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天津市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以下简称《湿地保…

市规划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审天津市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天津市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以下简称《湿地保护规划》)。

二、《湿地保护规划》规划期限为2022年至2030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0年。

三、市有关部门要按照《湿地保护规划》目标任务,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效完成。

四、各区人民政府要落实湿地保护主体责任,做好《湿地保护规划》实施保障工作,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措施保持湿地面积稳定,切实提升湿地生态功能。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5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作者: 天津市政策

天津市「代众查策小助手」 专线:0451-57752489转818 邮箱:yiqieanhao@lr5.cn

为您推荐

进一步推动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大会召开

9月2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进一步推动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大会。市委书记陈敏尔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滨海新区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推动国务院《进一步支持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见行见效,更好发挥新区支撑引领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 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民政服务设施 布局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报审天津市民政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