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征集成果转化项目意向转化方》(闽科成函〔2023〕73号)通知要求,现将省科技厅面向全国范围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国家级创新平台征集到的10项成果转化项目清单(见附件1)予以发布,并面向福州辖区企业征集意向转化方。
一、意向转化方可按照项目清单中的联系方式,与成果来源单位联系人协商成果转化方式、转化金额等。如达成转化意向,应签署《合作意向书》并填写《成果转化项目意向对接表》(见附件2)。
二、意向转化方原则上应为福州市龙头、骨干企业。龙头企业包括工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包括2022年主营收入超过2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业。
三、达成转化意向的项目,如符合省科技厅“揭榜挂帅”成果转化项目要求的可申请相关支持,具体将按照“揭榜挂帅”评审要求执行。
四、提交材料:意向转化方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成果转化项目意向对接表》和《合作意向书》。
五、提交流程及时间:申报单位将材料报送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于12月9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及《汇总表》(见附件3)盖章件提交至市科技局。
六、联系方式:市科技局成果处 83533609
省科技厅成果处 87271671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