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背景
为彻底消除老旧房屋结构性安全隐患,多渠道、多途径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加快推进城市韧性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效能,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旧住房更新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21〕2号)、《关于加快推进旧区改造、旧住房成套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2022〕53号)等文件精神,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结合本区实际,牵头编制形成了《上海市崇明区旧住房成套改造实施方案》(草案),经过多轮意见征询及专家论证,修改完善后形成《上海市崇明区旧住房成套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重点内容
明确基本原则为以人为本、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条块联动。
方案中的改造对象为本区3.3万平方米不成套职工住宅及小梁薄板房屋,主要涉及城桥镇、堡镇、庙镇、长兴镇及向化镇。
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小梁薄板房屋改造,到2027年底全面完成小梁薄板房屋改造,到2032年底全面完成不成套职工住宅改造。
改造方式包括改造类和征收类,其中改造类包括贴扩建、加层、内部分隔、原址复建等,征收类包括协议置换。资金分摊方面,除市级补贴外,余下资金由原产权单位承担。
明确工作流程包括规划方案、意见征询、项目报批、协议签订、审批监管及权属登记,进一步规范操作手势,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职责分工方面方案明确了各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范围协同推进本区旧住房成套改造相关工作。
三、方案实施的重要意义
本实施方案的推进将改善我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居住品质和环境质量。同时,通过消除老旧房屋的结构性安全隐患,能够增强城市的韧性和抗风险能力。实施过程中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确保改造工作符合群众意愿和需求。改造完成后将有效提升城市形象和管理水平,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