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关于做好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23〕40号)要求,现开展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推荐范围、推荐标准、推荐程序和要求详见《关于做好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23〕40号)。
二、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初审推荐表》、《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表》,每份推荐表另附先进事迹介绍材料(1000字以内),并同时报送电子版。全部推荐材料一式8份,请于2023年12月6日15时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创服处。
联系人:彭美媛,联系电话:23768569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01号沈阳市科学技术局522房间
附件:关于做好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