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有关要求,完善我市区域创新体系,进一步壮大我市新型研发队伍,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按照《西安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备案管理与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市科发〔2023〕23号)要求,我局开展了西安市新型研发机构的认定(备案)工作,经征集、评审、考察和公示等环节,现认定陕西风润智能制造研究院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为西安市新型研发机构,同时,对申请备案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择优备案6家。
各机构要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新型研发机构的工作要求,不断创新服务理念,进一步整合创新资源,搭建院企校企服务平台,在开展技术研发、企业孵培、成果转化、人才培育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西安“双中心”建设和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附件: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