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部门、相关企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3〕319号)、《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有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新技术类、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7大类27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附件2)。工信部进行评审后,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哈尔滨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地)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县(市)工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积极参与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按优先级排序后向市工信局推荐,我局按照分配名额,向上择优推荐。
(二)请申报企业和单位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时限报送相关材料,并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三)请各区县(市)工信部门按照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前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含电子版光盘)和盖章的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市工信局规划与投资处(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党政办公区西楼548室)、电子版一并当场U盘拷贝报送。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