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社会对认定工作的监督,现对2023年度第二批(总第十九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828845;010-88828846。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