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鲲鹏计划”校地合作成果转化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在肥项目的公示

关于“鲲鹏计划”校地合作成果转化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在肥项目的公示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鲲鹏计划”校地合作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转化字〔2022〕143号),中国科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合肥市科技局共同组织开展了“鲲鹏计划”校地合作成果转化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在肥项目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推荐、会议集体研究,现将拟立项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项目名单提出异议的,要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的内容和事实根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葛章志   0551-63601770   邮箱:gege2008@ustc.edu.cn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

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市科技局

2023年11月6日

关于“鲲鹏计划”校地合作成果转化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在肥项目的公示

关于“鲲鹏计划”校地合作成果转化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在肥项目的公示

作者: 合肥市政策

合肥市「代众查策小助手」 专线:0451-57752489 转 818 邮箱:yiqieanhao@lr5.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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