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自主申报、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拟对“长春科技大市场创新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和吉林省技术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户企业立项支持(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有异议,欢迎通过长春市科技局官网、电话等渠道反馈意见
公示期:2023年12月4日--12月8日。
受理处室:长春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受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591-2室(华新街700号)
联系电话:88777263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