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的要求,经企业申请,玉溪市工信局、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逐级审核,现对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建设地址变更情况说明如下。
2017年12月28日、2018年8月15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先后发布了《云南玉溪钢铁集团转型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等量置换方案》(2017年第23号公告)、《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00吨炼钢转炉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2018年第10号公告),2019年2月2日,相关部门对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进行了备案。根据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拟建设2座1200立方米高炉、2座1250立方米高炉、1座120吨转炉、3座100吨转炉,建设地点为玉溪市红塔区北城镇梅园。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中,因项目原选址不符合玉溪市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不利于项目的规范、高效实施,在项目备案前,建设地点由玉溪市红塔区北城镇梅园变更为玉溪市峨山县化念镇,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