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要求,2017年12月28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发布了《云南玉溪钢铁集团转型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等量置换方案》(2017年第23号公告)。根据企业申请,该产能置换方案中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1200m3高炉(2#)、1×1250m3高炉(4#)、1×120t转炉(3#)已建成,为确保产能置换方案执行到位,在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其产能置换方案执行情况进行市级验收的基础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省级验收。现将云南玉溪钢铁集团转型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等量置换方案中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1200m3高炉(2#)、1×1250m3高炉(4#)、1×120t转炉(3#)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执行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871-63512714、63512693。
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4#高炉、3#转炉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执行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