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改革委,有关企业,市节能减排中心:
利用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是我国调整能源结构、实现节能减排、合理控制碳排放的重要手段。近期,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2023)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3〕139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各省开展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工作。现将《通知》转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类型包括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风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用于供暖(制冷)、供热工业利用、供热农业利用、供热综合利用等领域的项目。申报项目应正常运行至少2个周期,且目前正常在运、可复制、可推广。
二、关于申报要求
请各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愿组织不超过2个在技术路线、系统集成、建设模式、开发效果、利用方式、管理水平、节能减碳、污染减排等方面具有良好效果的项目进行申报,于1月20日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申报大纲和承诺书转报我委(一式三份)。
三、关于评审安排
我委会同市生环局、市住建委组织对各区申报项目初审,择优报送国家能源局。经国家能源局组织审查和现场核查后,具备典型意义和推广价值的项目将纳入《全国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2023)》,并向全社会公布。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程 联系电话:021-23119484
附件:关于开展全国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2023)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