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
根据《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为了解我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我局现开展2023年度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报告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与范围
所有市级重点实验室(附件1)
二、报送方式
1.数据填报采用网上受理。请各重点实验室登录“i厦门-i财政-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企业类重点实验室用法人账号登录,学科类重点实验室用个人账号登录,选择“项目管理-项目申报-市科技局-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报告”进行填报,请于2024年1月29日17:30之前,由单位审核后提交至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2.年度建设情况报告报送情况将作为各重点实验室评估的评分指标之一,请务必重视。
业务咨询电话:2053928 2035277
技术咨询电话:5397711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