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出席立法會「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在以「《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為議題的第二節的開場發言及互動交流答問內容:
行政長官:主席,今日第二節的主題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但是香港回歸26年多仍未履行。我在二○二三年的《施政報告》中說明要在今年二○二四年要完成立法,盡快履行憲制責任。
大家不可以忘記二○一九年港版「顏色革命」、「黑暴」所帶來的慘痛經歷。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是真實的,是每日都存在的,敵對力量正虎視眈眈,隨時伺機待發,所以我們必須把握時機盡快立法,應對持續出現的國家安全風險和威脅。國家安全是市民福祉和經濟發展的最有力保障。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夏寶龍主任於去年四月「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作主旨發言時說:現在香港社會看似平靜,實則暗流湧動,亂的根源尚未根除,治的基礎尚需鞏固。大家需要時刻警惕街頭暴力捲土重來、警惕「軟對抗」暗中作亂、警惕海外亂港活動倒灌香港,特別是一些反中亂港活動打着所謂人權、自由、民主、民生的幌子,極具迷惑性,切不可掉以輕心。
夏主任亦於去年十二月全國港澳研究會成立十周年慶祝大會上發言時說:全體香港居民應當與特別行政區政府站在一起,以坐言起行的實際行動,齊心協力把香港本地維護國家安全的這塊「短板」盡快補上,讓香港輕裝上陣,集中精力拼經濟、拼發展,也讓越來越多的外來投資者在香港這塊福地安心投資創業,成就新夢想、創造新傳奇。
主席,全國人大在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以立法方式訂立《香港國安法》,並要求特區「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強化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力量,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工作」。《香港國安法》第七條亦提出,特區「應當儘早完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
主席,我想諮詢議員的問題是:特區政府在履行憲制和法律責任時,應如何處理《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全國人大《528決定》和《香港國安法》之間的關係、銜接和兼容互補?另外,現今地緣政治日益複雜,國家安全威脅隨時出現,科技快速演變、間諜活動手法充滿隱密性,未來國家安全風險千變萬化,如何確保《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具前瞻性,能有效應對突如其來並難以預測的新風險、新手法,以維護國家安全、香港安全和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利益?
我期待聽取議員的意見及提問,並與大家互動交流。多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管浩鳴議員。
管浩鳴議員:多謝主席。行政長官,我相信絕大部分市民都願意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亦明白二十三條立法的重要性。可惜過去在立法和制訂政策時,往往有別有用心的人企圖歪曲事實,對法律斷章取義,從而製造社會矛盾。我見到現時市民比較關注有關條文是否容易理解,會否容易陷入一些灰色地帶。同時,由於大部分法律條文都以英文作為藍本,中文作為翻譯,有部分市民也會擔心條例的中英文可能存在不同的詮釋方法。行政長官,政府會用甚麼方法做好宣傳和解說工作,用簡單易明的方式讓市民能夠了解到最準確的消息,令市民更加安心?多謝行政長官。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黃錦輝議員。
黃錦輝議員:多謝主席。行政長官,早晨。過去因為政治原因,二十三條立法一直遇到阻撓,拖了26年仍未能立法。政府將會在今年向本會提交維護國家安全的條例草案,立法會有責任做好審議的工作,讓香港可以盡快履行《基本法》訂明的憲制責任。現今社會AI和大數據的技術運用普及,但亦有濫用,甚至出現造假的情況。最近,網上有一條AI生成的視頻,利用了行政長官你過去的影片,生成了一條假的視頻,騙人投資。視頻完全可以假亂真。除了投資騙局,別有用心的人也會利用AI以及大數據的技術,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我們大家都要加倍小心。所以,要維護國家安全,必須注重AI安全,亦要保障數據安全。請問行政長官,政府在制訂維護國家安全的條例草案時,是否已經涵蓋了以上兩個層面?另外,香港與內地數據跨境交流是大勢所趨,我們亦要負起保障國家數據安全的責任,敦促特區政府在維護數據安全時,必須與國家數據局保持緊密聯繫,不要讓外國勢力有機可乘。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黃俊碩議員。
黃俊碩議員:行政長官,全國人大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的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訂立《香港國安法》,並要求特區政府應當建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法機構,強化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力量,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工作,而《香港國安法》亦提出特區政府應該盡早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完善相關法律。特區政府履行有關憲制和法律責任時,怎樣處理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全國人大《528決定》,以及《香港國安法》之間的關係、銜接和兼容互補的問題?多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主席。我聽取了三位議員,包括管浩鳴議員、黃錦輝議員和黃俊碩議員的提問。首先,我覺得大家對於我們要盡快完成第二十三條立法這方面是有要求的。我覺得有幾方面必須做好。第一,第二十三條立法怎樣可有前瞻性?剛才提出科技方面給我們的新挑戰,這正正是我希望聽取大家意見的一個重要方向。
數據安全當然非常重要,數據其實不只是一個資產,數據在國家安全,以及現時大國博弈期間,某程度上是一種工具和武器。所以如何做好數據方面的安全是重要的,但科技的變化日新月異,而且速度可能比我們想像更快。我們要怎樣訂立一條法例,既可以處理科技的演變,但亦要小心不要讓科技帶着我們的法律走?所以我更加希望在立法當中有一個方法,讓我們能很快地處理新問題。所以,具前瞻性的意思就是,第一,如果我們有一條法例其內容是科技中性都可以處理的,即是無論將來的AI如何變化、將來的大數據如何被濫用,我們這條法例都不會因而要經常修改。若新科技出現便要修改、有新的濫用科技攻擊手段又要修改的話,我想這並非我希望得到的具前瞻性的一項法律條文。
所以,一項如屬科技中性、能處理科技不斷發展的條文,我覺得是更理想的。怎樣可以做到?這當然要考工夫,所以現時有關部門,包括保安局和律政司都正在這方面用功。外國經驗值得我們參考,外國的一些立法理念很多都是以科技中立作考慮。但數據安全必須要處理,我們在網絡安全方面亦都要做工夫,包括網絡基礎設施要安全,不要讓黑客進入;網絡數據的安全要做好。這些要針對性還是在國家安全的法例來處理?這些我們都會研究。你道出的要點,與我們所看的要點是一致的。
另外,很多謝管浩鳴議員和黃俊碩議員都提出,我們要處理好第二十三條立法和《香港國安法》,以及人大《528決定》的關係,但更加重要的就是我們要做好解說工作,因為無論在政府推動政策的每一個過程中,我覺得解說是至關重要。這次的解說,我覺得我會做一個系統性的建設,就是我會設立幾個專隊去做解說工作。
當然在政府部門內,保安局局長、律政司司長和我都是負責主要解說工作的官員,但其他部門、政策局都會一起參與進行這些推廣,甚至解說的工作。起碼在統籌和安排方面,我會把解說工作分為一個核心解說工作隊伍,以及支援的解說工作隊伍。在整體統籌指揮和參與解說工作中,當然我、律政司司長和保安局局長會是主要成員,但在其他協調方面,我相信無論是政務司司長或財政司司長都會在這方面做協調工作,協調不同領域對這次立法工作有濃厚興趣或關係的,我們都會協調來做解說工作。核心解說隊伍會做,其他輔助解說隊伍會協助進行。
層面方面,我亦覺得是應該要處理好的,包括我們向特別界別作解說,這些包括商界、媒體、外國總領事、外國商會等。地區方面,我都覺得是重要的,因為我們有了新的區議會組成,再加上「關愛隊」,所以在地區層面都會推動解說工作。另外,很多愛國愛港的組織、人大、政協等,我們都會針對不同人士作宣傳教育和解說工作。
針對國家安全,做好第二十三條立法是整個特區需要做好的,當然政府責無旁貸,我們是有主導的作用,但我相信經過二○一九年,社會已經有了共識──國家安全是要處理好,早一日處理好就早一日安心。所以在這方面我們會大力去做。
更加重要的一方面的解說,就是向國際解說。剛才說過,負責主體的政府官員會做這方面的工作以外,我亦很期望在座的,我覺得一向很成功為香港在多方面作政策解說的不同議員,甚至是一些學者、專家,都可以發揮其作用。例如,我經常都看到葉劉淑儀議員對外國媒體作這方面的解說工作做得很到位,都是據理力爭的;例如我的前輩黎棟國議員,前保安局局長,現在亦有議員的經驗,在解說工作亦一定會做得更好。我相信人大常委李慧琼議員在這方面對外國的解說工作亦會做得很成功。當然,在社會上有不同的專家、法律背景的人士都可以共同向世界將我們的立法精神、立法內容向其他人解說。
最主要的是,我相信解說的要點就是──全世界的國家都有國家安全法律,香港有的可能是人家國家安全法律的12%。為甚麼是12%?我自己覺得我只有一部《香港國安法》,如果比起外國動輒有20多部法律,我們是「小巫見大巫」。但為甚麼是「10+2」,我們另外的「2」就是現時不健全的法律,例如我們的「叛國罪」,例如我們管理一些政治組織與外國聯繫的政治活動,我們是未健全的。所以《香港國安法》幫我們處理了最關鍵、最重要,在二○一九年經歷的國家安全問題,但還有很多。我們只是人家一系列國家安全法中的一部分,所以這方面我們都要向外國解釋清楚。
第二,另一個我覺得很重要的解說就是我們保障自由和人權的標準是國際標準。除了《基本法》保障的人權和自由外,《基本法》也好,《香港國安法》也好,都講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這兩條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部分,都會適用於我們在國家安全的整體措施和案件方面。所以,這些宣講我們會努力做,我亦希望大家都一起參與我們在這方面的宣講工作。多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梁子穎議員。
梁子穎議員:多謝主席。行政長官,我和工聯會都是堅定支持特區政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現時的情況就像一輛汽車輪胎鬆脫,停在路邊,無法前行。所以行政長官剛才所說的,就是早一日得一日,早一日裝回輪胎,還要加強裝備,讓我們可以繼續上路。現時香港每日都面對不同類型的國家安全風險,例如外部勢力經常在網絡上作假新聞煽動反政府,亦出現一些「軟對抗」行為,都表明香港特區仍然處於一個危險狀態,不斷有人重複試探這條不可觸及的紅色底線。政府應該加大力度和速度,提交一個高質量、有效力的草案讓立法會審議,絕對不能夠容許一些反中亂港的人士繼續拖延時間,亦不能夠再仁慈,讓一些不法分子有機可乘,打擊香港特區政府「一國兩制」在國際的普遍認受性。我想問一問行政長官,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個國際通行的做法,根據法律專家的意見,起草中的第二十三條的草案,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同類相比時,涵蓋的範圍和保障是否足夠全面呢?罰則是否能夠有足夠的阻嚇性?多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謝偉銓議員。
謝偉銓議員:主席、行政長官,首先我代表由我擔任召集人的G19的18位立法會議員,明確表示支持香港特區履行憲法責任,盡快完整地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正如特首亦指出,香港回歸已經超過26年,香港不少市民都經歷過「黑暴」禍害,深刻體會到維護國家安全、捍衞祖國統一、反對外國無理干預的重要性,亦明白到立法對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和市民福祉的必要性。很開心聽到特首就做好二十三條立法解說和宣傳方面的重要性,亦會設立專隊做好這方面的工作。我們作為立法會議員,我自己覺得我們是可以、亦應該協助政府向全港市民,包括我們一些團隊、組織,亦有外國方面的專業人士等,做好這方面的工作。在此,我亦希望特首可以要求相關的政策局,還有剛才提到的有關部門,如有需要,可以提供協助或支援,譬如準備一些簡單易明的資料,需要時協助我們向相關團體做好解說。多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李世榮議員。
李世榮議員:多謝主席。特首你好。民建聯絕對同意和全力支持特區政府盡快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維護好國家安全的「短板」,讓香港能在這時候集中精力拼經濟、謀發展。相信這不單是中央領導人的要求,亦是本港社會的共識,因為只有完善國家安全立法,才能真正保障市民的權利和自由,社會才會有更安全的營商環境,吸引企業投資、人才來港發展。我想問行政長官,我認為要成功、盡快完成本地立法,不應只靠政府官員,我們在座每一位立法會議員,以至整個愛國愛港的力量,都應該齊心協力支持和配合政府的立法工作,這方面特首可否分享一下,如何動員全社會配合政府的相關立法工作?多謝。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主席。我聽了三位議員,包括梁議員、謝議員和李議員所提出的問題,其實和我的想法和方向一致。首先,我多謝梁議員將問題的嚴重性說出來──我們這輛車要行駛的話,仍欠缺了很多機件,所以我剛才說我們的法律只是「小巫見大巫」。如果我們看外國的法律,我們的部門很努力做研究,當然,當地的國家更熟悉他們的法例。我們看到,最低限度在我們的資料搜集中,例如美國最少有21部關於國家安全的法律;英國最少有14部關於國家安全的法律;加拿大最少有九部關於國家安全的法律;澳洲最少有四部關於國家安全的法律;新加坡我們相信最少有六部關於國家安全的法律;新西蘭有兩部關於國家安全的法律,香港只有一部《香港國安法》,還要只涵蓋四個罪類,在整體國家安全觀裏,只佔一個小的百分點。當然,仍會被人抹黑,因為我們的國家安全受損,最大得益者是敵對的國家,所以一定會攻擊你,這是正常的。所以我們的站位要高、要正確。
我感謝你們用另一個方式,令市民明白國家安全盡早立法,我們將所有「短板」補回的重要性。我亦感謝剛才謝議員和李議員提到,我們在講解方面如何可以再成功一些,當然講解的工作會按「沒有最好,只有更好」這個原則去做,即是說全方位、大力做、共同做、努力做、重複做。我亦很感謝大家表示願意參與其中,包括在座的議員和其他愛國愛港的力量。我們可以如何協助大家做得更好?除了政府官員會做,我非常認同我們的部門應該盡量提供一些資料予大家,還應該設立一個大家可以聯絡的方法,針對某一個議題,可能有一些新問題,你希望我們提供一些資料,讓你可以解答得更清楚、更令人明白,我們應該有一個直接的聯繫機制,政府部門其實已經準備了。
另一樣令我感動的,是大家同意我們要團結整體力量,做好今次《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即是說,無論是在座大家、其他愛國愛港人士、組織、地區不同愛護香港家園的人士都會共同參與。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定可以實踐我們26年多未履行的憲制責任。剛才我在開場發言的時候說得很清楚,國家安全是市民福祉和經濟發展的最有力保障,有了保障,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將這個問題劃上句號,我們便可以無後顧之憂,全心全意,集中精力去拼經濟、拼發展,解決民生問題。多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馬逢國議員。
馬逢國議員:多謝主席。21年前,當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條例草案提交予立法會審議的時候,我是法案委員會的成員之一,也是當年50位委員中唯一現時仍在立法會服務的議員。當年未能完成立法,個人感到非常遺憾,我一直認為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進行立法是香港的憲制責任。過去每當被問及何時為立法的適當時機,我的回應是任何時候都是合適的時機,只是等待政府提出新的議案。見證及參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完成立法,一直是我20多年來作為一個立法者未完成的心願。
香港今日面對的安全格局與21年前已經有所變化,首先是地緣政治大幅變化,香港亦經歷了由亂及治,由治及興的過程。當前面對的內外安全挑戰亦有所變化,其中二○一九年「黑暴」的策劃者、參與者有很多已經紛紛「着草」,部分在西方國家政府的護蔭、包庇以至支持下繼續在國外組織不同挑戰香港安全和國家安全的活動,希望回輸香港。
數碼環境亦出現巨大變化,安全保密工作有很多新挑戰。我想問特首,稍後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新的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建議時,會否將過去出現的變化而產生的新安全風險採取一些新措施,並將其包含在條例草案內?同時我們如何能採取一些措施,做好特別是對一些創意、文化藝術工作者,在受到誤導下沒有正確認識而產生的疑慮?多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林健鋒議員。
林健鋒議員:多謝主席。特首,你上任後推出很多經濟民生措施,我們看到很多是有成效的。你提到要在今年內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我們看到你在這個關鍵時刻是站得穩、靠得住。經民聯和工商界全力支持政府盡快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因為這除了是香港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也有助進一步穩定香港的政治環境,消除營商環境中的風險,對日後招商引資和經濟發展都有推動作用。我們認為現在是好時機,所以我們非常支持特首盡快進行。不過,特首,我們聽到外面很多人一提到第二十三條,總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士一定會借勢炒作、抹黑政府和「唱衰」香港。針對這些未來幾個月可能出現的攻勢和攻擊,政府有何對策?怎樣回應一些惡意抹黑香港的言論或行為,以穩定市民和投資者的信心?多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或者讓兩位議員發問再作答,好嗎?
行政長官:好的,多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張宇人議員。
張宇人議員:多謝主席。行政長官,你剛才有關二十三條的引言,我全部認同,所以不再複述。其實維護國家安全,制訂維護國安法律是現代國家法律制度中必然存在的要素,舉世皆宜。一個主權下,國家安全是不存在地方的差異,亦不容許地方出現國家安全的真空,這是國際定律,不容爭議。不過,我想起剛才馬逢國議員說二○○三年時,張宇人都坐在這裏,他並不是唯一一個,我是其中一個,第二個。自由黨是支持二十三條立法,我們亦覺得應該是刻不容緩的。
剛才特首你說到,我們將來要防範外國如何抹黑,我近期都不停地看英國在六個月前立的《國家安全法》,我接着會看看美國和澳洲的,相信到我們的藍紙草案出來後,將來我們在通過法例時,很多人的抹黑,我們就可以再回看其他國家的,他們自己亦都有。我希望特首對同事說要盡快提交藍紙草案,讓我們可以盡快審議。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葉劉淑儀議員。
葉劉淑儀議員:多謝主席。我們新民黨很高興聽到行政長官表示,他會盡快履行我們的憲法責任,全力推行二十三條立法。我們新民黨無論是老將,例如黎棟國和我,抑或是「小花」、「嫩草」,都會全力支持。22年前,我就坐在對面,很高興這次作為議員,有機會完成這個未完成的責任。剛才行政長官都提到,外國很多條例其實比我們多得多、嚴苛得多。張宇人亦提及,英國去年七月通過了《國家安全法》,引進一共200多頁,制訂了很多新的罪行。我覺得值得參考的地方,就是剛才行政長官提到,形勢有時千變萬化,有時有人用科技實施一些罪行,條例該如何追上,或者都可以參考英國做法。她通過法例後,立刻檢討codes of practice,即實務守則,在其法例的附表以下訂立,只用了六個星期就完成諮詢,賦予其執法部門新的權力。我們可否都考慮一下,用快的方法,用實務守則的方法,更新我們的執法權力?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主席。非常多謝馬逢國議員、張宇人議員、葉劉淑儀議員,三位議員剛才所給予的意見。葉議員提及在英國制訂的法律,亦是最近制訂的,如果以國家安全的角度來說,是很嚴厲的。我看過英國新訂的法例,只需要政府一位官員,應該是Secretary of State,就可以不批准一個人擁有賬戶,因為國家安全理由,甚至要求他接受測謊機的檢測。另外有一個國家,其國家安全法律是總統可以因為國家安全理由,長期拘留一個人,羈留期可以達到兩年,亦可以再延續等。我們審視過不同國家的國家安全法律,但每個國家制訂的法律都是針對自己在整體國家安全法律系統所作的。對於香港來說,我們一定會參考外國法律,但哪些真正適應或適用於香港,我們會全面審視。我多謝剛才提及的一些意見,例如提到科技千變萬化,如何處理到,葉議員都提及用附表或守則方式,不需要重新繁複地修改主體法例的一個手法去處理。我多謝這些意見。
在推動這次立法之中,聽過大家的提問和意見後,我感覺到為甚麼這次大家已經這麼有共識,一定要實踐好我們26年以來都未履行的憲制責任,填補我們的「短板」和漏洞,其中一個因素是我相信我們經歷了二○一九年的「黑暴」後,我們真真正正醒覺。我們曾經嘗試立法失敗,我會相信可能香港人真的是太君子,不知道世途險惡,不知道豺狼當道,亦不知道世界當時這麼多小人,這麼多國家其實都對香港這塊「大肥豬肉」虎視眈眈。但我們已經歷過,特別是二○一九年的傷痛,我們看到當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在眼前發生,那種艱難、那種苦痛,令我們明白,我們縱然仍是君子,但要防小人,我們要防敵對力量、防間諜活動。
香港的「君子精神」,好像間諜活動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我在一個恐怖活動的展館看過,有一個間諜到了當地國家,結婚生子,超過10年之後,他離開,炸毀了一架飛機。相信大家都想像不到,在這件事發生之前,他其實是一個間諜,在電影中看過,好像都只是電影而已,不會真正發生在我們身上,但我在當地展館看過。所以我們醒覺,香港始終都是君子,但是必須防範小人,必須防範敵對勢力,很想在香港取得其最大利益──其最大利益不符合我們的利益,所以我們要保障自己、保障市民福祉、保障我們的經濟發展,所以我們會在這方面努力做。
另外,聽到大家說,我更加會強化我們應變的「反駁隊」,因為從過去經歷看到,敵對力量在文宣工作,特別是利用互聯網做大量抹黑、歪曲事實的工作,在這次我們的立法工作,我相信會再出現。大家在網絡看到這些抹黑或惡意攻擊的信息,希望你們通知特區政府,我們會成立一個在這方面的「反駁隊」,特別是針對社交媒體,將事實真相告訴別人。
我有信心,在大家的共識和共同意願下,我們會將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工作盡快完成、盡快做好,令我們在二十三條立法這個長期困擾的問題上,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接着我們就拼經濟、拼發展。多謝主席。
香港時間16時55分